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修正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法院組織自治條例」,並自112年7月2日起施行。

一、本條例業經112年5月23日院務會議通過,續提學生議會111學年度第二學期112年5月27日第二次議員大會表決通過。
二、本法自公告日起即刻生效。
三、檢附表決通過之條例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會長 王群皓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