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活動中心第2次場地協調會,請準時派員參加。
一、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活動中心第2次場地協調會訂於113/11/14(四)19:00假學生活動中心307(308)室舉行,入場時間訂於18:40,本次場協時間為113/11/25~114/01/19止,場協場地包含學生活動中心前廣場、二樓廣場、三樓廣場、才藝中心、演講廳、307(308)室,擬借用之社團及系學會請於當日派員準時參加。
二、擬借用場地之社團及系學會,請於本次場地預填期間(113/11/04 09:00至113/11/14 17:00)上社團E化系統預填借用場地。
三、一樓廣場並不在場地協調範圍內,若需使用請直接與本會申請使用,請勿自行上系統填寫。
四、其餘未盡事宜,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場地協調作業要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場地借用管理自治條例」及課外活動指導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場地管理規則」為主。
場地協調機制說明:
一、自由場協:時間為兩小時。
二、場地抽籤:如自由場協程序結束後仍未協調成功,將直接抽籤決定,抽籤之方式由各桌桌長主持。
三、如有爭議請當場與學生會服務桌反應或與學生會聯絡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