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法院對社群媒體散布之質疑主張之聲明
【學生會學生法院聲明稿】
近日,社群媒體對於學生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的日常業務運作存在疑慮與質疑,激起部分學生對此的爭論,本院希望澄清一些重要的事實,使關心此一議題的學生,瞭解本院的真實狀況。
本院受法律的嚴格拘束,必須遵循「司法權不告不理、被動消極」的原則,如果本院沒有接獲任何告訴,均無法主動行使職權。此一現狀亦導致近年來,在未能接獲任何告訴的現狀下,本院暫時無法持續累積實務案例。
儘管如此,本院仍會適當地動支可用經費。一則維繫本院的一般事務運作,二則對於有自主學習意願的成員,本院亦支持其參與學術研討會、講座和其他學術活動。若是有意修習法律相關科目,本院亦提供微薄的補貼,作為鼓勵,以期本院成員能在修畢課程後,為本會會員提供更完善的司法服務。本院重視累積實務經驗的重要性,並將繼續增進法官掌握應有的專業技能和法學知識。
部分本會會員就本院經費使用的關切,本院理解其中包含的擔憂和疑問。在民主社會中,民眾有權質疑、監督公部門的財政狀況,民眾更有權要求民意代表,代表民眾監督行政部門。同時,如果有人掌握政府不法施政的證據,他們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學生自治中,上述的民主法治原則一樣有效。然而,特定人士僅透露少數正確事實,隱藏其他事實,又未能盡力獲取完整資訊,急於形成個人意見,作成一套由自己塑造的「真相」與主張,公開散布於網路空間,導致他人產生誤解。
根據本會對於各機關財政事務之規定,各機關在編製概算時,須遵守本會《預算法》規定,提供計畫書與編製概算,說明動支經費的緣由,使學生議會可充分審查,本院屬於學生會體系的一員,自受同等監督;本院執行預算時,則盡力遵循預算書與計畫書的規劃,將經費用於合法的支出項目,更力求避免超支;編製決算時,則正面檢視本院的經費實際執行狀況,依據本會《決算法》的規定,除提供決算外,更要撰寫執行報告書,使學生議會完整瞭解本院的財政現狀。
本院感謝願意繳交學生會費的本會會員,本院的正常運作,有賴於穩健的財政基礎。本會會員遇有學生自治上之法律爭議,均可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法官審理案件自治條例》,向本院提起告訴或申請學生自治法律諮詢,本院將於收受告訴或申請後,竭力行使司法權限,繼續打造公正、透明和負責任的法院,維護本校學生自治的法治環境。
謹此聲明
學生法院院長 周進典
近日,社群媒體對於學生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的日常業務運作存在疑慮與質疑,激起部分學生對此的爭論,本院希望澄清一些重要的事實,使關心此一議題的學生,瞭解本院的真實狀況。
本院受法律的嚴格拘束,必須遵循「司法權不告不理、被動消極」的原則,如果本院沒有接獲任何告訴,均無法主動行使職權。此一現狀亦導致近年來,在未能接獲任何告訴的現狀下,本院暫時無法持續累積實務案例。
儘管如此,本院仍會適當地動支可用經費。一則維繫本院的一般事務運作,二則對於有自主學習意願的成員,本院亦支持其參與學術研討會、講座和其他學術活動。若是有意修習法律相關科目,本院亦提供微薄的補貼,作為鼓勵,以期本院成員能在修畢課程後,為本會會員提供更完善的司法服務。本院重視累積實務經驗的重要性,並將繼續增進法官掌握應有的專業技能和法學知識。
部分本會會員就本院經費使用的關切,本院理解其中包含的擔憂和疑問。在民主社會中,民眾有權質疑、監督公部門的財政狀況,民眾更有權要求民意代表,代表民眾監督行政部門。同時,如果有人掌握政府不法施政的證據,他們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學生自治中,上述的民主法治原則一樣有效。然而,特定人士僅透露少數正確事實,隱藏其他事實,又未能盡力獲取完整資訊,急於形成個人意見,作成一套由自己塑造的「真相」與主張,公開散布於網路空間,導致他人產生誤解。
根據本會對於各機關財政事務之規定,各機關在編製概算時,須遵守本會《預算法》規定,提供計畫書與編製概算,說明動支經費的緣由,使學生議會可充分審查,本院屬於學生會體系的一員,自受同等監督;本院執行預算時,則盡力遵循預算書與計畫書的規劃,將經費用於合法的支出項目,更力求避免超支;編製決算時,則正面檢視本院的經費實際執行狀況,依據本會《決算法》的規定,除提供決算外,更要撰寫執行報告書,使學生議會完整瞭解本院的財政現狀。
本院感謝願意繳交學生會費的本會會員,本院的正常運作,有賴於穩健的財政基礎。本會會員遇有學生自治上之法律爭議,均可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法官審理案件自治條例》,向本院提起告訴或申請學生自治法律諮詢,本院將於收受告訴或申請後,竭力行使司法權限,繼續打造公正、透明和負責任的法院,維護本校學生自治的法治環境。
謹此聲明
學生法院院長 周進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