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社團津貼】自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單據核銷注意事項
本會自第24屆(109學年度)起,以法定保障各位夥伴也能有效利用本會經費辦理活動回饋本校學生,提供「社團津貼」此一管道便於獲取辦理活動之經費補貼。
以下注意事項自本學期起施行,請各位夥伴繳交單據時務必注意:
1. 二聯式發票之抬頭應載明本會全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
2. 三聯式發票之抬頭及統一編號應載明以下資訊:
- 抬頭: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
- 統一編號:95299825
3. 傳統發票及電子發票應載明前揭統一編號資訊。
4. 如有核銷交通車票的部分,應遵循以下指示:
1. 實體車票:當你是在臨櫃購買車票、客運、計程車,請將實體車票於繳交單據時一併提交本會。
2. 高鐵(電子票據):
2. 高鐵(電子票據):
- 電子車票證明要有統一編號及抬頭
- 臨櫃 / 超商現場取票需提供實體車票
- 有繳交附有統編之電子車票證明,就不用提供實體車票了!
- 電子車票證明 PDF 檔會有密碼鎖定,密碼為乘車日期,請 轉檔為不用密碼的 PDF
- 前往申請:https://ptis.thsrc.com.tw/ptis/
- 申請教學(包含高鐵 App):https://reurl.cc/YqMpdX
- 線上購票可線上申請購票證明
- 臨櫃 / 超商現場取票需提供實體車票
- 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等)需申請購票證明或是乘車憑證
- 訂票紀錄查詢: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1/tip115/query
- 電子票證購票證明: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