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議會秘書處處務規程」,並自113年2月2日起施行。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議會秘書處處務規程」業經113年1月27日學生議會112學年度第三次秘書處處務會議討論通過,經113年1月27日本會1130127001簽請議長核定,並經113年2月2日112學年度寒假第一次臨時議員大會報告核備在案。
二、本規程自113年2月2日起施行。
三、檢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議會秘書處處務規程」全文及說明表。
議長
林廷翰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議會秘書處處務規程.pdf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學生議會秘書處處務規程條文說明對照.pdf
秘書處簽1130127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