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社團津貼辦法」,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社團會議表決通過,並自即日起施行。

一、旨揭辦法業經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社團會議表決通過。
二、檢附辦法修正後全文及對照表如附件。

會長 鄭國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