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第三十屆會長、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實施辦法」,並自115年7月31日起施行。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第三十屆會長、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實施辦法」業經中華民國115 年7月31日本會行政中心學生選舉委員會114學年度第1次臨時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辦法自 115 年7月31日起生效。
三、檢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第三十屆會長、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實施辦法」全文。

代理主任委員 楊孟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