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人事管理自治條例」,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人事管理自治條例」廢止業經中華民國114年月26日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臨時議員大會審議通過。
二、本法自公告日起即刻廢止。
三、檢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人事管理自治條例」廢止全文。

會長 楊孟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