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場地協調作業要點」,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一、本要點業經112年11月21日會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法自公告日起即刻生效。
三、檢附要點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會長 王群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