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生活動中心空閒及釋出場地申請使用問題,請嚴加遵守相關規定。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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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生活動中心空閒及釋出場地申請使用問題,請嚴加遵守相關規定。
旨揭問題經社團反映至本會發現多數借用單位並未遵守借用規則一事,故公告相關程序,若再發現違反相關程序,將嚴加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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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閒及釋出場地申請方式:
  1. 於「社團及系學會交流平台」發出訊息告知,以通知其他單位欲使用場地(此行為僅作告知,非正式申請程序)。
  2. 填寫本會「場地使用申請表」並於值勤時間或E-mail函送本會審核,經通知後領回申請表複本以利證明。
  3. 若需於上班時間使用演講廳,則需經學務處課指組許淑菁組員會辦通過才可使用。
以上規則請各單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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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會發現有社團或系學會利用系統漏洞,自行上E化系統填報場地,經本次通知後再次發現,取消違規借用之場地並取消下次場地協調會參加資格,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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