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法院補助本院人員修習法律相關科目辦法」,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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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本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法院補助本院人員修習法律相關科目辦法」,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法院補助本院人員修習法律相關科目辦法」業經112年11月23日第二次議員大會審議。
二、本法自公告日起即刻生效。
三、檢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法院補助本院人員修習法律相關科目辦法」修正理由及修正後全文。

院長 周進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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